服务热线: 13674947858
当前位置:主页 > 精选案例 >
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(2015)温鹿刑初字第1622号公诉机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。被告人韩某,务工。因本案于2015年7月29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8月12日被逮捕。现羁押于温州市鹿城区看守所。辩护人周喜豪,河南周运昌律师事务所律师。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鹿检公诉刑诉(2015)15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某犯故意伤害罪,于2...
友情链接